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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28 (第4/4页)
焕发,而是大病一场。 因此他匆匆在李丰面前点了个卯,接下来还要赶到江北去。 在顾昀临出发前,奉函公登门拜访。 奉函公坐下连口茶都没来得及喝,就猴急地要拉着顾昀走:“大帅,雁王殿下来信,嘱咐我在您走之前,一定要带您看看这个。” 顾昀笑道:“怎么,奉函公做了个大海怪出来?” 张奉函“嘿嘿”笑,卖关子不出声,他老人家前几年还是一脸没人送终的老朽样,敢情是闲的,这几年一天到晚住在灵枢院里,反而跟老树开花一样,红光满面的,活像邂逅了一个美貌秀丽的老太太。 顾昀只好上了他老人家的车,并自动担当了端茶倒水的小厮一职,以防唾沫横飞的张奉函将自己说得脱水:“奉函公老当益壮,着实让人羡慕。” 张奉函忙道了声“不敢”接过茶杯,花白的胡子一翘一翘的,笑道:“朝廷用得着我这老东西,我活得有劲,这火机钢甲,人人都嫌脏,我却是从小就爱这一行,不但爱,还能爱出名堂来,岂不是美事吗?” 顾昀琢磨了一下,感觉也是这么个道理,只可惜这道理不能套在他自己身上——人家爱火机钢甲是正常的,当官的爱高官厚禄也仿佛人之常情,但到了他这,要说爱打仗爱杀人……实在不怎么像人话。 可当时也恰恰是他自己选了这条路。 为什么呢? 顾昀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了,反正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是很讨厌“去边疆”这三个字的,因为那意味着要和玩伴分别,每天都要见到可怕的爹,吃不好睡不好。十来岁的时候被父亲的一干旧部架到了战场上,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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