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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6章:天启大爆炸 (第2/5页)
定是火药爆炸。 不过,同作三十余人皆死,只有吴二不死的概率极低。那么,按照“凡人”的思路来合理解释,无非两种,要么这场大火是就吴二放的,要么就是有人在吹牛逼,把这场|“诡异大爆炸”的起因和结果故意歪曲。 如果说这场“诡异大爆炸”是小太监吴二故意引爆的,那么,他是否具备作案的条件呢?但根据史料记载,他独自完成作案的可能性不大,因为明朝自发展“神机营”以来,对火药制造和管控把握得相当严格。 对于硫磺、硝石这两大制造黑火药的主要原料,官方采取统一购置。作为战略物资储备,硫磺和硝石在民间不能随意贩卖。若无“宫引凭条”,有敢私自贩卖者,一律以夹带私货罪之,轻则抄家,重则处死! 《大明律》规定,凡贩私盐者,杖一百,徒三年;若有军器者,加一等,诬指平人者加三等,拒捕者斩!因此,想来这个相当懂得保命的小太监吴二,还不至于蠢到会选择这种自投罗网的方式来证明自己。 由此推测,小太监吴二作案的最佳机会,就只有在王恭厂的黑火药堆里做手脚了。但是,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,黑火药非常敏感。只要有些许火星,哪怕是一道雷击,都足以引燃,当场发生猛烈爆炸。 因此,小太监吴二作案后逃离现场的假设根本不成立。那么,爆炸的真相到底如何呢?谁也不知道! 事实上,无论是《天变邸钞》还是《明熹宗实录》,都难逃明末党争集团“东林党”的把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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