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任我行之二_第354章:祖宗之法不可破?未必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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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54章:祖宗之法不可破?未必! (第4/7页)

開始決定下一步行動,便是建立“黄册”。而“黄册”的基本单元是“图”,老朱规定一百户人为“一图”。

    “一图”之内的“十户人家”编为“一甲”,从中选出一户来成为“甲首”。“一百户”就有十个“甲首”,再派一个“里长”负责管理这十个“甲”,直接向县衙门汇报情况。因此,这种按“图”划分的管理制度就叫“里甲制度”。

    为了将这个“里甲制度”完整地严格执行下去,朱元璋依旧采取了一个“磨”字诀,打算利用时间换空间,并首先在浙江湖州地区实行,然后又在东南各省推行,待东南各省基本普及后,又强制在全国各省推行。

    “里甲制度”的毒辣之处在于,一来它越过了“封建官僚”阶层,使用“技术官员”比如“贡生”、“举人”等直接在乡村基层以普及法治来管理老百姓,让底层百姓获得了“民告官”的权力,并使得皇权延伸到了基层。

    二来就是它分化了基层的“势力结构”,让地方官僚、乡绅地主难以形成“豪强集团”进而形成“封建军阀”割据局面。同时,朱元璋巧施手段,让各股势力之间为了迎合“皇权”而互相争斗得你死我活,制造内卷。

    是故,“里甲制度”的成功,极大节约了朝廷的行政成本开支,再配合“锦衣卫”等“厂卫特务机关”无处不在,便能牢牢掌控基层百姓的言论自由,挖掘和崩溃基层的各种“地头蛇”势力,放在历朝历代无人能及!

    当比“里甲制度”更厉害的是“黄册”的发行。“黄册”其实就是明朝的“户籍登记制度”,每一册里都登记载有这“里”当中的一百户人家的基本情况,比如人口数量、性别年龄、财产状况等,因为手册封页必须为“黄页”,故曰“黄册”。此外,朝廷规定,“黄册”必须每十年重新核定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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