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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0节 (第6/9页)
动而已。 连监狱都不用进! 要是事出有因的话,比如有外籍劳工辱骂了楚国人,然后被楚国人当街打杀的话,那么连赔款都不用……因为这适用于大楚帝国里一项比较特殊的判罚管理‘土著名誉自卫权’。 这玩意的起因是之前有土著辱骂了楚国人,然后被楚国人直接掏枪格杀……当时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,当时有个辩护律师灵机一动,说是土著对他的当事人进行了恶毒的名誉侮辱,身为一个遵法守纪的帝国公民,岂能被低贱的土著侮辱?所以他的当事人以名誉被侮辱而进行反击,是合法合理的…… 最后法官也就顺水推舟,以土著名誉自卫的名义裁定该楚国人受到了名誉侵害进而被迫‘自卫’……当场无罪释放。 然后这个判罚就被当成了范例,开始适用于楚国人和土著的冲突之中。 当然了,这么扯淡的东西在楚国人之间里不适用…… 非要说什么名誉自卫的话,你觉得被骂,人格受到了侮辱,你可以骂回去……以骂对骂,这就很合情合理…… 但是你只要敢动手就是犯法,如果对方还被你打掉一颗牙,得,最差也是一个故意伤害轻罪,判处半年以下刑期或拘留,顺带罚款…… 打掉对方两颗牙?那更完蛋,按照帝国法律半年起步,直接算是刑事案件,半年起步,最高三年! 所以……别觉得大楚帝国的法律很扯淡,只是在涉及楚国人和土著的相关法律才很扯淡…… 从这也就能够看的出来,寻常土著在楚国人眼里都不算人……至少法律意义上不算人。 拿着劳工证的土著稍微好一点,但是也就那样,和永久居民土著不是一个概念,后者在法律上可是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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