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任我行之二_第353章:扫荡蒙古草原前要重开西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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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53章:扫荡蒙古草原前要重开西厂 (第3/7页)

两大臭名昭著的“特务机构”,分别是“锦衣卫”与“东厂”。然而,明朝事实上还曾有一个与“东厂”相似的所谓“西厂”。不过,“东厂”、“西厂”都是由宦官(太监)执掌的“特务机关”,与“锦衣卫”一样,都是服务于皇权专制的“特务机构”即“机关单位”,故被合成为“厂卫特务机关”。但三者之间任务分工明确。

    “东厂”、“西厂”和“锦衣卫”是明朝皇帝在“刑部”、“都察院”、“大理寺”这三个“司法机关”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并执掌“诏狱”的特务机构,有着独立的立法、司法、审判、监禁、刑罚等特权,类似“三法司”。

    “锦衣卫”是皇帝的侍卫机构,其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立的“御用拱卫司”。在明朝洪武二年(西元1369年)改设“大内亲军都督府”,洪武十五年(西元1382年)设立“锦衣卫”,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。

    “锦衣卫”的首领称为“指挥使”(或“指挥同知”、“指挥佥事”),一般都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来担任,很少由太监担任,故属于“外臣”。而“东厂”、“西厂”的首领是“宦官”,即“太监”,负责管理大内事务,为“内臣”。

    在与“锦衣卫”的关系上,“东厂”后来居上。由于“东厂”的“督主”(“厂公”)与皇帝的关系更密切,又身处皇宫大内,更容易得到皇帝信任。因此,“锦衣卫”想要向皇帝报告,要具疏上奏,则“东厂”可口头直达。

    皇帝还赋予了“东厂督主”以监督“锦衣卫”人员的权力。因此,“东厂”和“锦衣卫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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