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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六 峥嵘巨浪高比山(7) (第3/5页)
人已经有了文化的萌芽,不如澳洲土人那般好摆布。于是方家鸿用了另一个方法,将土人幼童净身后豢养在营中,从一开始就教育他们服从和服务的美德。 至于朝鲜婢女的问题,早在英宗时候就有过禁令:严禁走私贩卖朝鲜人到大明为奴。 朝鲜国王也曾多次上书恳请大明禁止这种不人道的人口买卖。 然而现在在英明神武的隆景帝治下,鲜婢之风再次盛行起来。而且为了规避崇祯二十年的“奴自复良”诏令,许多人家都是以“纳妾”为掩护收纳朝鲜婢女。 从周朝开始,华夏就是一夫一妻制度,对于妾没有任何限制。理论上,只要你吃得消、养得起,纳个三五百房都没问题。 朱慈烺是见识过后世“二奶”、“小三”猖獗的人,相比之下“妾室制度”反倒要光明有序得多。这种完全出于市场需要的社会行为,朱慈烺实在没有能力去改变,所以只能放任。 至于被贩卖到大明的朝鲜女子,朱慈烺也只能责令大理寺和都察院进行甄别。只有非自愿的朝鲜女子,才会被遣送回国。 事实上这种不愿留在大明的女子才是真正的非主流。 首先不说大明的生活水平远超朝鲜,即便小康之家隔三岔五也能吃顿rou打打牙祭。其次是这些女子大多出身低微,在朝鲜属于下等人。而朝鲜的从母制度决定她们的儿女也都是下等人——即便生父是贵族都不能改变。 大明却是只看父系。这些朝鲜下女成为权贵富有之家的“侍妾”之后,如果育有子女,子女的社会地位是随其父亲的。这样非但子女有出人头地的机会,自己也能母凭子贵,何乐而不为? 至于一些穷得娶不上老婆的男人,只要有个糊口的营生,花点小钱就可以娶个品貌端正的鲜女为妻。 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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